Saturday, December 14, 2013

吃零食


像許多有孩子的媽媽,我以前經常吃零食,一天至少兩次,通常是跟著孩子一起吃。當時就算我不覺得餓,也會在每2-3個小時吃點東西。因為我要預防自己餓到會頭暈和顫抖。雖然我覺得這種對飢餓的反應不太正常,但是由於我的外公也會因為太餓而顫抖,我就告訴自己這是遺傳。此外,許多減肥專家也常建議,人們應該少量多餐,每隔2-3小時就吃點東西,以保持身體的新陳代謝,所以我就繼續吃零食。
 
 
這兩年來,在我比較注重飲食和運動後,我的飯前血糖〈fasting blood sugar終於回復正常,從當初102降到84-85,我已經不會因為超過4個小時不進食而顫抖。然後我讀到脊椎神經醫師Ritamarie Loscalzo在她的布落格及廣播裡提到餐點間隔〈meal spacing〉的一些訊息,http://drritamarie.com/blog/2013/08/06/the-myth-behind-small-frequent-meals-encore-presentation/  她反對每隔2-3小時就要吃東西,因為你會造成血液中胰島素長期停留在升高的狀態〈因為胰島素需要把你吃的食物轉變成的血糖運送到你的細胞〉。當你的胰島素升高,你的成長激素就會被抑制。由於你的成長激素是負責燃燒脂肪,修復組織及運動後強建肌肉,如果你任由胰島素在你的血液中橫行霸道,你的運動成效和減肥計劃將會變得事倍功半。
 
 
正如許多人在網上發現眾多相互矛盾的健康信息,我感到困惑,不知道是否該少量多餐。如果要我繼續吃零食是很容易的,因為....誰不喜歡吃零食呢?不過,我想做對我身體有幫助的事。然後我想起,當我母親在這個夏天來拜訪我們時,我很驚訝地發現,她完全不吃零食。她一日就吃三餐,沒有什麼上午點心或下午茶。回想我的童年,我記得我一天只吃一次零食,那是在放學後,因為我們的晚餐通常很晚吃,大約7點以後才吃。即使在高中,所謂的青春成長期,我也不記得曾經在學校吃零食。我想那是因為我們早餐和午餐吃得比較豐盛,所以沒有必要吃點心。於是,我決定聽從Ritamarie Loscalzo的建議來測試我的身體反應,如果我不覺得餓,我就盡量不吃東西,把飲食之間的間隔延長到至少4-5小時。我的午餐吃得比以前多,這樣我就可以等到晚上6點以後再吃東西。如果我因為無聊想吃零食,我就站起來做幾個瑜伽動作或或負重運動 (bodyweight exercise),這樣通常會減低我想吃零食的欲望。你認為呢?少量多餐還是不吃零食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