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們都有需要的東西和想要的東西。雖然父母能提供他們的日常需求,卻不一定能完全滿足他們的願望。事實上,我覺得父母也最好不要無限制的滿足他們的需求。在這時候零用錢就派上用場了。我第一次想到要給零用錢的時候是我大女兒4歲的時候。雖然我們在商店購物時,她從來沒有因為要一個玩具而大吵大鬧,但是我可以看出來她多麼希望能買一些她想要的小飾品或小玩具。即使我們已經提供孩子所需要的一切,有時他們還是會想要買一些東西,就像大人一樣。就在那個時候,我正好看到一本書叫做 “錢不長在樹上” (Money doesn’t Grow on Trees),作者是尼爾S.戈弗雷(Neale S.
Godfrey)。這本書告訴父母如何教孩子很多不同的金錢觀念,例如如何賺取零用錢,做預算,去銀行存款以及投資。由於當時我的孩子還小,我只採取了作者的“賺零用錢”的觀念和“四罐預算制度”。
基本上我的小孩是以做家事來賺零用錢。在我解釋“賺零用錢”的程序之前,我想先強調一個觀念,並不是所有的家事都可以讓孩子用來賺零用錢的。有一些事情,例如收玩具,整理自己的房間,做功課和念書是她們應盡的本份,不應被付零用錢的。這些工作在“錢不長在樹上” 的書中被稱為“家庭公民的義務”。同樣的,如果她們在廚房裡自己烤蛋糕,之後把廚房整理乾淨(如洗碗碟或擦拭檯面)也是他們該做的,因為你本來就應該要把用過的地方收拾乾淨。所以只有像以下的工作可以得到金錢的報酬: 晚飯後洗碗,擦桌子,倒垃圾,拖地,這些對整個家庭有幫助的日常瑣事。
老大的第一份工作是檢查家裡所有的垃圾桶,如果滿了,就要綁起來,放到門口,再把一個乾淨的袋子放在垃圾桶裡。在開始執行前,我教她如何判斷一個垃圾桶是滿的,以及如何將一個新的塑膠袋放進垃圾桶裡(她已經知道如何把塑膠袋綁起來)。等她大了些,老二也需要一份工作時,我就教老大怎麼洗碗。等老大會洗碗後,我們給她加薪,把她的工作換成每天晚餐後洗碗。老二做了一陣子收垃圾的工作後,不僅抱怨連連,還經常等到垃圾桶的垃圾滿出來才收。最後在我們雙方都受不了後,就把她的工作換成擦桌子及電爐表面。
有時候,我們也會給他們一些打零工的機會,來賺取額外的零用錢,我們會讓他們事先知道工作的性質和薪水,他們可以決定是否要做。
下一次,我會談談我們是如何運用“四罐預算制度”來發她們的零用錢。